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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執保字第205號115年9月29日上午9時50分執行保護管束命令,本案受刑人鄭明祿,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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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箴115執保205字第0223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執保字第205號115年9月29日上午9時50分執行保護管束命令,本案受刑人鄭明祿,請查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受刑人鄭明祿應受送達處所不明,依法公示送達。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三、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執保字第205號執行保護管束命令,現由本署箴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受刑人向本署箴股書記官領取。

檢察長 王俊力

檢察官 鄭雅方 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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