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容115偵20427字第02268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字第20427號起訴書,本案被告江明海。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字第20427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容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江明海向本署容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