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岡115偵24177字第0228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字第24177號起訴書,本案被告蔡大宇。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字第24177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岡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蔡大宇向本署岡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