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調院偵字第1105號案件告訴人李亭儀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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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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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若115調院偵1105字第02367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調院偵字第1105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李亭儀。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調院偵字第1105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若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李亭儀向本署若股書記官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