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調院偵字第3453號案件告訴人兼被告THARADSEE PHANUDECH、AIMWUT NICHAKORN起訴書及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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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09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若115調院偵3453字第0245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調院偵字第3453號起訴書及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兼被告THARADSEE PHANUDECH、AIMWUT NICHAKORN。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調院偵字第3453號起訴書及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若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兼被告THARADSEE PHANUDECH、AIMWUT NICHAKORN向本署若股書記官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