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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字第17498號、115年度偵緝字第1675號案件被告黃培富起訴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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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為115偵17498字第02486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字第17498號、115年度偵緝字第1675號起訴書,本案被告黃培富。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字第17498號、115年度偵緝字第1675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為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黃培富向本署為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