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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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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0年度偵字第4949號案件被告王玫月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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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1
  • 資料點閱次數:915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420

發文字號:北檢欽荒1104949字第01041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0年度偵字第4949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本案被告王玫月。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0年度偵字第4949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正本,現由本署荒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王玫月向本署荒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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