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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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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0年度偵字第15131號案件被告夏秉源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 資料點閱次數:584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911

發文字號:北檢邦昃11015131字第02212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0年度偵字第15131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夏秉源。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0年度偵字第15131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昃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夏秉源向本署昃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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