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0年度偵字第15131號案件被告夏秉源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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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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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北檢邦昃110偵15131字第02212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0年度偵字第15131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夏秉源。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0年度偵字第15131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昃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夏秉源向本署昃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