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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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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辦理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座談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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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辦理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座談會照片

本署辦理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座談會 本署於今(101)年12月26日舉辦年終執行機構座談會,由楊治宇檢察長主持並闡述緩起訴制度對於國家財政困窘、改善監獄擁擠收容、提升社會公益,深具意義,並藉由緩起訴被告貢獻其所專長,以服務回饋社區,同時紓解社區公共事務人力不足的窘境。再者,感謝各義務勞務執行機構督導人員長期的付出,但提醒緩起訴處分仍具刑罰的意義,必須依據法令規定及注意勞動內容差異與公平性,更重要的是在履行義務勞務的過程中,經由執行機構發揮教育的功能,使緩起訴被告除能反省本身的過錯外,亦能肯定自我存在的價值而改過向善,為社會治安增添更多安定的力量。   會中由張主任檢察官介欽頒發今年新任聘書,並由執行機構分享優良執行經驗及與本署進行雙向溝通,執行機構躍發言,均獲張主任檢察官介欽及曾主任觀護人信棟逐一予以詳細回應並再次感謝各機構的付出與支持,今日會議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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