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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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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成立99年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揭牌儀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1
  • 資料點閱次數:2475
本署成立99年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揭牌儀式照片

99年直轄市市長、市議員、里長選舉,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揭牌新聞稿
壹、為維持選舉的純淨,保護民主政治之基石,歷年來均極重視選舉查察工作,尤其近年來本署與警、調機關察賄雷厲風行,已確實日漸改善選風。本次直轄市選舉關係各政黨未來之政治版圖,亦視為2012年總統選舉之風向球,競爭激烈乃可預見;而本署所轄雖多屬政經高度發展之都會區,惟仍有部分鄉鎮及傳統社區,將依選民結構、風土民情、使用語言習性、媒體管道等因素,因地制宜,結合警、調機關嚴厲執行查賄之工作,健全政黨政治之改革理想,並使全民能在良好的選舉環境中,真正地選賢舉能。
貳、經對歷年各項選舉查察作為深入探討,並就執行反賄選及查賄工作不備或不足之處,參酌本次選舉之特色,本署及警、調機關應掌握下列工作要領,有效達成淨化選風之目標。
一、反賄選工作要領:
(一)深化民主法治思想,強調反賄查賄重要性。
(二)反賄選由鄉間基層做起,積極辦理各項宣導活動。
(三)評估受賄可能性較高之對象,加強反賄選並策動為諮詢對象。
(四)結合公家及民間力量,擴大反賄選宣導層面。
(五)鼓勵檢舉賄選,強調重賞重罰。
(六)利用科技設備,強化網路宣導。
二、查賄工作要領:
(一)因應選區不同競爭型態(政黨對決或參選爆炸),機動調整查察賄選策略(政黨對決,中間選民大家爭,或參選爆炸,花錢買票可能)。
(二)建立選情資料庫,提升偵查準確度。
(三)廣建情資來源系統,嚴格篩選有效情資。
(四)查緝現金賄選為主,送禮、餐會、旅遊及其他可能賄選行為等為輔。
(五)積極佈建,主動出擊遏止賄選。
(六)專組盯人為主,分區查察為輔。
(七)善用減刑規定及證人保護,循線追查候選人賄選。
(八)綿密高層督導,提振士氣與績效。
參、選舉查察暴力執行小組於揭牌日起運作,除依照「淨化選舉風氣實施方案」、「檢察機關執行選舉查察淨化選舉風氣實施要點」及「檢察、警察、調查機關查查賄選注意事項」等法令規定,掌握上述工作要領外,並應適時召開「檢、警、調、政風機關查察賄選座談會」緊密分工合作,另由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分區查察檢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召集轄區之查察單位人員,交換賄選情資,並研商有關選舉查察重點目標及偵查蒐證之具體作為。而於賄選情形嚴重或選前情勢緊繃之階段,檢察官應視情況,與調查、警察人員同時進駐警察局,站在最前線查緝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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