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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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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賭博十賭九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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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賭博十賭九輸

網路興起,曾經風靡一時的六合彩逐漸沒落,現在大家最夯的不是傳統使用電話或傳真機下單的六合彩,現在大家都是一機在手玩遍世界各地,從美國職棒到歐洲足球,甚至到選舉輸贏都可以下注,小明喜歡美國職棒,每日研究勝率賠率樂此不疲,但十賭九輸,沒多久就把父母給的零用金都輸光了,為了翻本還辦了小額信貸,典型的賭徒心態,沒多久就負債累累,上游組頭開了幾個帳號給小明,讓小明吸收同學下注簽賭,小明可以從中賺取佣金,由賭客晉身組頭,小明要負什麼刑責?

A、賭博係以偶然、不可預測的機率決定財物的得失,具射倖性,少數國家雖設有賭博專區,但仍有金額限制或僅對外籍旅客開收,然賭博易使人沈迷,民國70年代中期開始興盛之大家樂、六合彩更導致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近年來網路興起之職業運動賭博,其便利性更甚以往,然其本質仍具射倖性,在新興科技推波助瀾下,年輕人沈迷賭博,在龐大債務下衍生不少社會問題,中華民國刑法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增訂第266條第2項「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單純網路下注賭博亦構成刑法第266條賭博罪,題示小明已晉身組頭,則係涉犯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聚賭博罪嫌,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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