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基層檢察官如何「升官」?淺談「主任檢察官」的⾓⾊功能與產⽣⽅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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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3 正聲廣播電台法律宣導
【地檢署基層檢察官如何「升官」?淺談「主任檢察官」的⾓⾊功能與產⽣⽅式】 臺北地檢署 蕭永昌
每當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政治⼈物所涉及的不法案件,總免不了會招致政治⼈物或政治狂熱⺠眾的批評。如果被告與執政黨同黨,就會被說是「派系內鬥」;如果被告若與執政黨不同黨,就會被說成是「政治追殺」。總之,承辦的地檢署檢察官屢屢會被塑造為「為政治服務」的⾓⾊形象,承辦案件只要牽涉到政治⼈物,承辦檢察官的偵查作為乃⾄於偵查結論,要不是「有⾼層授意」、要不就是「為了迎合上意」,然後被明酸暗諷承辦檢察官⽇後能前途似錦、「升官有望」。 當然以結論來說,這樣的臆測顯然與事實不合。但為了破解這樣的謠⾔話術,今天就來跟⼤家聊聊:地檢署檢察官的「⼩主管」,也就是地檢署的「主任檢察官」,依照現⾏制度,到底是如何產⽣ 的。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與功能
由於犯罪的類型、種類、態樣五花八⾨,⽽不同領域的犯罪⼜各⾃有偵辦處理上的特殊性與專業性,因此,地檢署會依照不同類別的特殊案件,分為不同組別,由不同的專組負責偵辦處理。例如:貪瀆案件會分由「⿊⾦組」偵辦、性侵害或家庭暴⼒案件會分由「婦幼組」偵辦、販毒案件會由「毒品組」偵辦等等。地檢署的檢察官,就會依照每個⼈的專業、志願、期別等因素,由檢察⻑平均分配到不同的專組。⽽主任檢察官,就是每個專組的⼩組⻑,負責帶領所屬專組的檢察官。
主任檢察官跟⼀般基層檢察官在⼯作內容上最⼤的不同,在於⼀般基層檢察官原則上只要負責刑事案件的偵辦即可,但主任檢察官除了仍要負責部分刑事案件的偵辦之 外,更多了許多⾏政業務⼯作,包括:監督審核專組內檢察官的結案文書以確保結案的品質;針對專組的業務領域,代表地檢署出席與⾏政機關或⺠間團體的會議或座談並提供專業建議、建立聯繫溝通管道;⼜或是對於⼈⺠陳情的案件,展開相關⾏政調查流程等。
(⼆)「主任檢察官」是如何產⽣的?
關於現職檢察官的任免,轉任、停職、陞遷、考核及獎懲等事項,依照《法官法》的規定,是由「檢察官⼈事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檢審會)先進⾏審議後,再報請法務部部⻑核定後對外公告。在以前的時代,哪些檢察官可以被地檢署推薦成為主任檢察官的候選⼈,都是由地檢署檢察⻑所挑選、決定,之後地檢署檢察⻑也好、檢審會委員也好,甚⾄候選⼈本⼈也好,都可以透過不同的關係或管道,向法務部⻑「推銷」特定的候選⼈,進⽽讓法務部⻑圈選特定候選⼈為主任檢察官。在這樣的遊戲規則下,辦案犀利⽽且在檢察官之間深具⼈望與信賴、但卻不懂得怎樣跟檢察⻑、檢審會委員或法務部⻑「交朋友」、建立關係的優秀基層檢察官,可能就會因為沒有獲得
地檢署檢察⻑的推薦、⼜或是沒有獲得檢審會委員的⽀持、⼜或是不得法務部⻑的青睞,終其⼀⽣,永遠沒有成為主任檢察官的機會。
為了避免這樣的⼈情因素,影響了主任檢察官的素質,以及避免個別檢察官因此選擇
奉承上意、聽命⾏事⽽非依照⾃⾝法律專業判斷偵辦案件,因此好幾年前,主任檢察官的遴選就有了根本性的改變。雖然最終還是由法務部⻑決定圈選何⼈,但主任檢察官的候選⼈,就不再是由地檢署檢察⻑所⾃⾏推薦,⽽是改由各地檢署檢察官以「匿名票選」⽅式,選出所屬地檢署當年度的主任檢察官推薦⼈選。
透過票選制度,「⻑官不喜歡」但是深獲地檢署檢察官同仁所信賴或佩服的優秀基層檢察官,還是可以因為獲得地檢署多數基層檢察官的⽀持,成為所屬地檢署所推薦的主任檢察官候選⼈;也因為票選制度顯⽰得票排名,所以檢審會委員原則上會尊重各地檢署檢察官所展現的⺠意,依照各地檢署內部的得票順位,提交最終候選⼈名單給法務部⻑圈選。⾄於法務部⻑雖然圈選時,雖然不會受到票選結果得票數⾼低順位的拘束,於仍然可以圈選同⼀地檢署但得票較低的檢察官為主任檢察官,但在此時,因為全體檢察官都知道各地檢署的票選順位結果,所以法務部⻑多會在檢審會中說明、交代何以沒有依照票選順位圈選的理由與考量,以使全體檢察官⼼服並避免被不當聯想。
所以以結論來說:
在現⾏的主任檢察官遴選制度下,沒辦法獲得所屬地檢署多數基層檢察官的⽀持與信服,就無法在匿名票選制度下勝出,代表所屬地檢署成為主任檢察官候選⼈或進入幾乎篤定被圈選的安全名單。即使你很聽話、⻑官很喜歡你,但沒辦法獲得所屬地檢署多數基層檢察官的認可,「升官」成為主任檢察官也⼀樣幾近「不可能的任務」。畢竟,⽤實⼒與能⼒爭取其他檢察官的認可,才是現在成為主任檢察官的「升官」之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