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累犯,累犯有違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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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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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累犯,累犯有違憲嗎?
主講:臺北地檢 蕭奕弘檢察官
一、背景
2025年2月22日,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即累犯加重與更定其刑之合憲性爭議案,邀請多位法官、受刑人、學者與司法院、法務部人士公開說明。
二、累犯加重本刑(刑法第47條)
定義: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含出監、假釋期滿、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結束)後五年內,再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謂之累犯。該罪刑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加重範圍:法定刑最高與最低度均須加重。例如:法定6月~5年,加重後最低7月以上,最高7年6月以下。
不利益:假釋、外役監等制度門檻提高。
三、775號解釋的合憲調整
大法官一方面認為累犯本身並不違憲;另一方面指出,若因一律加重致使罪刑明顯不相當,法官應可依照第59條「情堪憫恕」減輕刑度,以免過苛。例如偷飲料案,原定6月可易科罰金,累犯加至7月卻必須入監,若不相當,可維持6月之易科方案。
四、累犯更定其刑(刑法第48條、刑訴法第477條)
若判決確定後才發現構成累犯,檢察官得聲請法院更定其刑。大法官認為此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非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故該規定違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