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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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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過關 748施行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16
  • 資料點閱次數: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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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 蕭奕弘檢察官

同婚過關 748施行法

剛通過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講什麼?

上週五,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誕生亞洲第一部同性婚姻專法。今天的生活法律,我們來談談為什麼要有這部專法?名稱由何而來?這部法律又規定了什麼?

一、為什麼要立法?名稱由何而來?

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做成釋字748號解釋,認定民法婚姻章未允許同性二人締結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違憲,並命立法機關於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

二、為什麼以專法來規定?

748號解釋指出,修法形式屬立法裁量,可修正民法、增設親屬編專章或制定特別法。去年11月公投結果,多數民眾支持以專法方式保障同性婚姻。

三、施行法如何定義同性婚姻?

748施行法共27條,第二條明定:相同性別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得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四、同性婚姻如何成立?

程序與異性婚相同:書面申請、二人以上證人簽名、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五、同性、異性婚有何相同?

結婚要件、離婚程序、夫妻財產制、扶養義務、同居義務、協議住所與繼承等,均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

六、同性、異性婚有何不同?

主要差異如下:

  1. 年齡要件:異性婚男滿18、女滿16;同性婚雙方均須滿18歲。
  2. 婚約規定:民法有婚約條款;施行法未採用。
  3. 夫妻冠姓:民法允許冠配偶姓;施行法未準用。
  4. 收 養:僅準用繼親收養,不包括共同收養外部兒童。
  5. 姻親關係:同性雙方與對方血親間,不成立姻親關係。
  6. 近親結婚限制:異性婚禁六親等;同性婚因無生殖疑慮,放寬為四親等。
  7. 撤銷婚姻事由:民法之「結婚時不能人道」撤銷規定,施行法不準用。
  8. 離婚破綻條款:「事由由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但書,施行法未採用。

七、新法何時施行?

748施行法規定,自2023年5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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