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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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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網路交友及公眾場所偷拍防制和防止街頭聚眾鬥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22
  • 資料點閱次數:1641

Yoyo live show 與民有約
臺北地檢 黃珮瑜主任檢察官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
游斯凱偵查佐
李鈺麒偵查佐
主題:
1、婦幼安全宣導:謹慎網路交友及公眾場所偷拍防制
謹慎網路交友及公眾場所偷拍防制 新店分局游斯凱偵查佐
2、防止街頭聚眾鬥毆 新店分局李鈺麒偵查佐
問題一、我們這次主題是什麼?
問題二、遇到鬥毆事件第一件事要做什麼?

1. 謹慎網路交友及公眾場所偷拍防制
主講:新店分局 游斯凱偵查佐
因電子通訊及網路發展迅速且便利,本分局日前執行青春專案期間,有發現許多未成年學生有使用交友軟體的趨勢,其中某幾家交友軟體審核不是很嚴謹(交友軟體公司通常會進行身分的審核,例如傳送身分證照片等,沒有通過身分審核,就沒辦法使用軟體大部分的功能,例如按讚、留言等,許多大廠牌的交友軟體是不准未成年登錄資料的),導致有些有心人士,利用未成年的懵懂、無知及情竇初開,來進行犯罪行為,這些犯嫌不一定都是成年人,其中幾個嚴重的犯罪態樣就是。
(1)交往型:在交友頁面個人檔案張貼帥照(這些照片不一定是自己),然後在網路上挑選被害少女,噓寒問暖表現得很積極,使這些被害少女fall in love,之後就像台語俚語說的「愛著卡慘死」,犯嫌這時就會開始要求少女拍些穿著清涼的照片、不穿衣服的照片,甚至要求少女做出猥褻的動作,將照片傳送給犯嫌,犯嫌蒐集照片到某種程度後就會以恐嚇散布的方式,逼迫這些少女與渠發生性行為。
(2)詐騙型:就是這個犯嫌不一定要貼帥照,但一樣也噓寒問暖,博取信任之後,使用詐術騙取少女的裸照,首先犯嫌會於找尋寫真女星(通常是日本網站)的照片,通常都是找那種背影沒臉的,然後跟少女說:我在網路上看到你的裸照,這是其中一張,少女一開始會很緊張,但照片經過修改後模糊又都是背影,少女只要不確的回答犯嫌:「不是吧?」,這時犯嫌就說:你傳一張裸照過來我對一下是不是你,然後少女就照做了,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當然也有假冒駭客及怪力亂神的理由,這些少女傳照片的理由我們承辦警方聽到時,我們都覺得這些未成年的少女真的是毫無心機及防備心,也真的覺得實在太好騙了。
(3)暴力脅迫型:同樣也是噓寒問暖表現得很積極,與少女熟識後,得知少女住在哪裡、在哪裡上課、家中成員有何人,之後就用威脅的口吻,揚言要對家人不利、要去少女上課的學校等他,以此威脅的語氣,使少女心生畏懼後,依照犯嫌的要求,拍攝裸照傳送給犯嫌。
以上這些態樣,只是比較常見的手法,通常這些犯嫌騙得照片後,利用這些照片脅迫少女發生性行為,甚至更惡劣的會整理放至網路上販售,日前本分局就與中南部的友軍共同破獲於網路上販售多筆少女裸照的案子,警方在此要呼籲家長注意家中小朋友行為及交友關係,如果你現在是被害的那個人,無論你是男生還是女生,請你都勇於出面報案,警政署已著重科技偵查多年,我們新北市警察局也已成立科技偵查的部門,提供我們第一線辦案人員許多的訓練及資源,要相信我們警方,與其被犯嫌控制不如向警方報案,讓我們將所有照片證物拿回銷毀,給予你們一個健康的成長過程。

主持人:這個議題完後,請問公眾場所偷拍的議題
公眾場所偷拍被害人的身體、私密處的情況也是很常見,因為現今科技發達,所有的錄影(音)設備越做越小,且越做越精緻,以往這些器材室提供給我們偵查單位使用的,但現在哪裡都買的到,日前本分局就接獲報案,1名女子在本轄餐廳的廁所馬桶內,發現微型密錄器,我們調閱監視器後,鎖定犯嫌,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於這個犯嫌的家中起獲高達3、40G以上的偷拍影片,裡面有使用微型密錄器拍攝如廁的影片,及使用仿掛勾密錄器的設備(現場提供該證物照片),偷拍試衣間、更衣室的被害人,而對於偷拍這個行為,僅為刑法的妨害秘密罪,係為告訴乃論,通常被害人都不知道自己被拍攝,只能由警方發動搜索及擴大偵查的手段,依據影片找尋到被害人並詢問被害人是否要提告,耗時且需要龐大的偵查資源,而刑法上的規定刑度並不高,還是要請民眾於公共場所注意可疑的物品,避免成為偷拍的被害人。

 

2. 主題:防制聚眾鬥毆宣導
主講人:新店分局 李鈺麒偵查佐
內容:
一、相信各位聽眾朋友對於新聞上出現青少年打架、宮廟遶境陣頭發生衝突的狀況並不陌生,也非常反感,而為了預防這樣的事件不斷發生,我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有作了相關的防制作為,想跟各位聽眾朋友作個簡單的介紹。
二、首先是針對容易發生聚眾滋事的場所,如KTV、酒吧、夜店、熱炒店或容易成為鬥毆分子相互約戰的地點,我們會依各地區的特性、治安狀況、警力調度情形及容易發生鬥毆的時段(通常為傍晚至深夜),而編排像是臨檢取締、路檢盤查或是增加巡邏密度等勤務。
三、另外因為現在的社群軟體十分發達,可能在案件發生前於PTT、Dcard、臉書、Instagram、各大論壇上就有一些蛛絲馬跡(像是雙方留言互罵、或開版發文請大家公審,即俗稱「開副本」的狀況),能預先得知將會有動員發生聚眾鬥毆的狀況,因此就會有「網路警察」以及「網路巡邏」勤務來事先掌握情資,並查明當事人身分後,期前對他們進行約制。
四、以上是屬於期前的防範措施,萬一還是發生了,我們也會立刻集結執勤中的警力,組成「快打部隊」,在短時間內抵達現場,針對現場正在滋事的分子,以強制力進行逮捕,並依刑法相關條文究辦(如毀損、傷害等)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當場制止他們的行為,強制通知到場詢問筆錄送請法院簡易庭裁處。
五、而在案件移送後我們還會針對帶頭的主事者及其他共犯的背景資料進行分析,釐清本次發生鬥毆的原因,如發現與黑道幫派有所關聯,將會繼續調查他們的據點、經營行業及其他成員,並結合「第三方警政」的政策,不僅僅只是逮捕歸案,更要從源頭斷其金融流向達到全面掃蕩。
六、我們就曾發生過一件案例,某位A先生酒後在住家樓下與B先生巧遇,雙方一言不合就打起來,而當時因為B先生不甘打輸,就找了一些朋友到A先生家門口想討公道,結果A先生剛好不在家,所以A先生的老婆又找了A先生的朋友來幫忙,還直接在社區大廳燃放信號彈,因此我們派出所的學長就趕往現場處理,並把所有在場滋事的人全部帶回去,而此時A先生得知對方找到家裡去了,氣得火冒三丈,約了幾個朋友之後就跑到派出所嗆聲,說要對對方不利,當然當下是被我們制止了,可是A先生就是氣不過,又得知B先生的朋友在派出所附近,就找了原本的那群朋友去尋仇,追打對方還把車子的玻璃都打破,之後知道對方在臺北市有開店,甚至直接跑去那砸店,起先原本以為是單純的口角衝突而已,可是在深入調查分析後發現原來A先生其實是有黑道幫派背景的,而經濟來源就跟毒品、詐欺及土方工程有關,並有多次的傷害、妨害公務刑案紀錄,因此就開始積極的佈線調查,並由臺北地檢署的檢察官指揮全案偵辦的經過,在查明涉嫌人之後同步進行搜索跟拘提行動,將所有犯罪嫌疑人拘捕歸案。
七、因此想要呼籲所有的聽眾朋友,「不要打架!打贏送法院,打輸送醫院」喔,另外如果發現有青少年或可疑的人開始聚集,可能將要發生械鬥或非法的情事,也請不吝撥打「110」或向就近的派出所向我們報案喔!我們臺灣令外國朋友稱羨的良好治安環境不是只靠我們警察就能達成,更重要的幕後功臣是各位熱心又滿人情味的臺灣人,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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