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91 本署偵辦三中(中視、中影、中廣)案、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案、蔡姓前立委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侵占等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92 被告王○忠、林○正、侯○廷、王○步、曾○淨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被告同泰精品公司人員涉嫌違反銀行法案件,本署偵查終結並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93 有關本署偵辦告發台大校長候選人管 O O等相關案件,相關報導「比白色恐怖更恐怖」、「而且非常壞心」云云,本署今日第二度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94 有關本署偵辦國人告發台大校長候選人管 O O等涉嫌背信、偽造文書等相關案件。有媒體報導「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太便宜行事,而且非常壞心」云云,標題聳動,本署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95 本署顏伯融檢察官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破獲西門町獅子林大樓大型賭博電玩案(PDF,開新視窗)
- 96 有媒體報導被告馬英九前總統因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件,今日經臺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本署檢察長辦公室傳出「歡呼聲」云云,此未經查證,且刻意渲染,本署嚴正聲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97 本署偵辦三中黨產等案,全程尊重馬英九前總統行使緘默權,卻有文章在媒體指稱「北檢不懂緘默是『權』」云云,為免混淆視聽,特予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98 有關年金改革107年4月25日陳情抗議事件,本署於今日上午7時召開專案會議,初步結論如下:(PDF,開新視窗)
- 99 有關年金改革107年4月25日陳情抗議事件,本署處理情形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100 有關本署偵辦告發台大校長候選人管 O O等相關案件乙事,本署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101 有關馬英九前總統於107年4月25日於本署發表聲明一事,本署回應如下:(PDF,開新視窗)
- 102 有關媒體報導「北檢再傳馬英九 馬辦:北檢自己打臉」一事,本署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103 有關媒體報導「查國發院土地、三中交易案 北檢赴律師事務所調閱資料」,本署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104 針對若干媒體報導及評論有關:本署檢察長向媒體公開宣示親自督軍指揮偵辦台大校長候選人管O O相關案件乙事,本署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105 本署偵辦綽號飛哥組成之詐騙集團涉犯詐欺、組織犯罪條例等案件,查獲該集團高階幹部、收水、二組車手頭及相關車手,並查扣犯罪工具及所得,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106 臺北地檢署偵辦被告陳OO等人涉嫌賭博案件,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107 中國時報107年3月9日報導「大巨蛋案李述德律師質疑檢方隱瞞事實」一文,被告李述德之辯護人所述與事實明顯不符,本署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108 針對今日媒體報導「國民黨:蔡政府鋪天蓋地要消滅國民黨—查黨產15次5檢輪流伺候」,本署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109 本署偵辦遠雄集團趙姓董事長等人涉嫌行賄、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等;前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李姓局長、前財團法人臺灣建築中心許姓執行長等人涉嫌圖利等;新北市議會周姓議員涉嫌行收賄、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公司法;前內政部營建署洪姓主任秘書涉嫌收賄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起訴書、簡報及新聞稿
- 110 有關被告馬前總統英九涉嫌洩密等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今日以106年度矚易字第1號宣判認同本署起訴之洩密等罪構成要件該當,卻誤解憲法第44條院際調解權之規定,而認為阻卻違法,且就同一事實與臺灣高等法院見解兩歧,本署至為遺憾,為彰法治,特嚴正聲明如下:
- 111 第一銀行盜領案起訴 3車手求刑12年(聯合報 A7社會 2016.09.14)
- 11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疑似涉嫌不法案件,本署偵辦情形,簡要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