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211 被告陳OO涉嫌殺人等案件,本署偵查終結並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12 本署偵辦前臺北市議員秦OO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茲就偵查及公訴過程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13 今日(18日)馬前總統於國民黨中常會針對本署起訴三中等案之說明內容,一再模糊焦點,混淆視聽,本署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214 107年7月17日下午2時30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北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花蓮縣私立信望愛少年學員及臺北市籃球協會共同舉辦「夏季聯盟籃球邀請賽」(PDF,開新視窗)
- 215 本署偵辦105年度他字第9613號等有關被告馬○九擔任臺北市長期間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16 本署偵辦三中(中視、中影、中廣)案、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案、蔡姓前立委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侵占等案件,偵查終結說明(新聞稿)、起訴書新聞節本、簡報檔
- 217 馬前總統今日(13日)針對本署偵辦三中等案發表之聲明,本署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18 本署偵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林○○、馬○○、顏○○、侯○○、曾○○、吳○○、楊○○、郜○○、紀○○、陳○○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19 針對若干媒體報導本署偵辦三中等案,所謂「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北檢穿越鍘馬」云云,與事實不符,嚴重混淆視聽,本署澄清如下:(PDF,開新視窗)
- 220 107年7月10日三中案結案記者會簡報
- 221 本署偵辦三中(中視、中影、中廣)案、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案、蔡姓前立委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侵占等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22 107年7月5日媒體有關「北檢票選卻惹怨」之報導,指稱「多名檢察官不滿黑箱投票,怒投廢票抗議」云云,該文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本署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223 被告王○忠、林○正、侯○廷、王○步、曾○淨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被告同泰精品公司人員涉嫌違反銀行法案件,本署偵查終結並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24 北檢107年5月25日上午9時30分舉行「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揭牌儀式暨「2018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偵查要領彙編」新書發表會(PDF,開新視窗)
- 225 有關本署偵辦告發台大校長候選人管 O O等相關案件,相關報導「比白色恐怖更恐怖」、「而且非常壞心」云云,本署今日第二度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226 有關本署偵辦國人告發台大校長候選人管 O O等涉嫌背信、偽造文書等相關案件。有媒體報導「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太便宜行事,而且非常壞心」云云,標題聳動,本署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227 本署顏伯融檢察官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破獲西門町獅子林大樓大型賭博電玩案(PDF,開新視窗)
- 228 有媒體報導被告馬英九前總統因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件,今日經臺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本署檢察長辦公室傳出「歡呼聲」云云,此未經查證,且刻意渲染,本署嚴正聲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29 中日更生人手作展覽暨「銅言銅語LOVE與希望」新書發表會(PDF,開新視窗)
- 230 臺北地檢署全體同仁祝福檢察總長顏大和功德圓滿榮退(更新:附北檢之秤紀念座照片)(PDF,開新視窗)
- 231 臺北地檢署全體同仁祝福檢察總長顏大和功德圓滿榮退(PDF,開新視窗)
- 232 臺北地檢署「圖書館、第三會議室、法律新知推廣中心」落成典禮、圖書館啟用典禮暨「北檢緝毒實錄」新書發表會。(PDF,開新視窗)
- 233 本署於107年5月1日下午14時至17時舉行2018年機關安全維護暨人犯防脫逃演習(PDF,開新視窗)
- 234 本署偵辦三中黨產等案,全程尊重馬英九前總統行使緘默權,卻有文章在媒體指稱「北檢不懂緘默是『權』」云云,為免混淆視聽,特予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35 有關年金改革107年4月25日陳情抗議事件,本署於今日上午7時召開專案會議,初步結論如下:(PDF,開新視窗)
- 236 有關年金改革107年4月25日陳情抗議事件,本署處理情形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37 有關本署偵辦告發台大校長候選人管 O O等相關案件乙事,本署澄清如次:(PDF,開新視窗)
- 238 有關馬英九前總統於107年4月25日於本署發表聲明一事,本署回應如下:(PDF,開新視窗)
- 239 有關媒體報導「北檢再傳馬英九 馬辦:北檢自己打臉」一事,本署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40 有關媒體報導「查國發院土地、三中交易案 北檢赴律師事務所調閱資料」,本署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