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61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郭耿誠偵辦被告王○○涉嫌殺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pdf,開新視窗)
- 62 檢警調攜手共同查緝電郵恐嚇教授案件(PDF,開新視窗)
- 63 臺北地檢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外強化各機關間橫向連繫,對內於今(27)日辦理分區、混合辦公演練(PDF,開啟新視窗)
- 64 臺北地檢署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改善同仁辦公環境,於日前完成為民服務中心、男女廁所、書記官研究室等三項整建工程,以優質的環境提供國人完善服務。(PDF,開新視窗)
- 65 臺北市政府與臺北地檢署 維護死者尊嚴兼顧防護感染與司法專業 共同建構符合國際法醫鑑識科技水準 「臺北市相驗暨解剖中心」(PDF,開新視窗)
- 66 臺北地檢署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加強防護偵查庭等設備,維護同仁安全建立,並創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衍生相關違法案件檢核表」,綜整疫情期間可能違反相關法規之行為態樣及法律責任,以迅速正確處理案件,提昇人民之信賴感及安全感,共同守護國人健康!(PDF,開新視窗)
- 67 臺北地檢署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就內勤現行犯解送、外勤相驗遇有疑似病例等情形訂定新措施,共同守護當事人、家屬、執行職務同仁及國人之健康(PDF,開新視窗)
- 68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於相驗時,遇有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主動聯繫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並謹慎查明有無各項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以避免防疫漏洞,維護家屬、執行職務同仁及國人之健康(PDF,另開新視窗)
- 69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詹騏瑋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被告王O平等人涉嫌違反銀行法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70 臺北地檢署於本(12)日下午為落實臺灣高等檢察署109年2月10日檢文廉字第10910002780號函,召開「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衍生相關違法案件會議,共同宣示速查嚴辦各種違反防疫相關規定案件(PDF,開新視窗)
- 71 臺北地檢署積極偵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罪嫌,以安定民心,共同守護國人健康(PDF,開新視窗)
- 72 臺北地檢署偵辦被告張○○等8人涉嫌詐領商業保險理賠及詐欺健保得利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73 幸運草市集 愛在東區 歡樂頂好來尋保~幸運非您莫鼠 (PDF,開新視窗)
- 74 與臺北地檢署共同舉辦109年『靈鼠迎春福滿門』馨生人春節關懷感恩餐會(PDF,開新視窗)
- 75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楊○虎、王○之等人涉嫌 違反銀行法詐欺銀行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 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76 臺北地檢署與知名Youtuber How Fun合作拍攝反賄選短片,超過37萬人次點閱,創下司法史上「反賄選宣導短片」最高紀錄!(PDF,開新視窗)
- 77 臺灣臺北地檢署法警當場逮捕假扮書記官詐騙被害人150萬元之詐騙集團現行犯:(PDF,開新視窗)
- 78 有關董OO今日(18日)上午公然恐嚇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之行為,臺北地檢署嚴正聲明如下: (PDF,開新視窗)
- 79 有關臺北地檢署偵辦被告張○維違反民用航空法案件,偵辦情形說明如次:(PDF,開新視窗)
- 80 臺北地檢署於本(5)日上午為迅速有效遏止假訊息妨害選舉,召開「研商如何落實最高檢察署108年8月13日召開有關嚴防假訊息妨害選舉專案會議結論」會議,宣示共同打擊假訊息犯罪(PDF,開新視窗)
- 81 有關媒體於昨日(108年12月4日)報導:臺北地檢署「不追金流共犯 檢怕捅馬蜂窩」云云,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臺北地檢署嚴正聲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82 全國第一本英文版署史 臺北地檢署70週年署史「臺北法鑑—皇華臺北 鑠法薪傳」英文版新書發表會(PDF,開新視窗)
- 83 有關媒體於今日(108年11月27日)報導:臺北地檢署偵辦向○等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一案管轄權涉有疑義云云,臺北地檢署澄清如下:(PDF,開新視窗)
- 84 有關湯姓律師於108年11月26日ETtoday新聞雲投書「從魏應充暫緩入監事件看鴨霸的刑罰執行」一文,部分內容無中生有與事實不符,臺北地檢署澄清如下: (PDF,開新視窗)
- 85 臺北地檢署檢察長暨主任檢察官赴陸軍第六軍團新店西營區籲軍民一體共同反賄(PDF,開新視窗)
- 86 「攜手反賄、民主樂飛」;「藝趣銅工、愛在更生」:北檢結合移民署、臺鐵等單位共同辦理108年反賄選記者會;同時並與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北、士林分會共同慶祝第74屆更生保護節慶祝大會,推廣展示更生人銅雕藝術(PDF,開新視窗)
- 87 本署前檢察官黃育仁榮獲108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行政院於今日(13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PDF,開新視窗)
- 88 有關某媒體108年11月13日A4版所載「台肥放貸被匿名檢舉 北檢追查」、「無名氏20字 國家機器動起來」等文,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臺北地檢署澄清如下: (PDF,開新視窗)
- 89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犯罪不法所得單獨宣告沒收案,業經最高法院裁定准許沒收追徵犯罪所得本金3億1,253萬9,913.44美元(以美元兌換新臺幣1:30之匯率換算,約新臺幣94億元)確定,臺北地檢署將積極洽詢瑞士等國辦理犯罪所得返還事宜(PDF,開新視窗)
- 90 法務部蔡部長清祥、最高檢察署江檢察總長惠民等出席臺北地檢署「109年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就查察賄選作出指示。(PDF,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