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 241 臺北地檢署偵辦相關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已盡偵查作為仍查無充分證據證明被告犯罪,由承辦檢察官依法為不起訴處分,茲簡要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4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重大刑案組陳主任檢察官淑雲、黃檢察官聖、劉檢察官新耀偵辦臺北市木柵區農會木柵農事小組第12屆、第13屆會員代表選舉違反農會法案件,已偵查終結,共起訴4人、緩起訴11人及不起訴16人,並已查扣或被告自行繳回犯罪所得,茲簡要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43 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就被告陳由豪涉犯刑法業務侵占罪嫌案件,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單獨沒收新台幣4億668萬3,745元犯罪所得乙案,本署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44 本署為落實執行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並就臺北市舉辦「世大運」期間之的治安狀況預為因應,本署說明如下(PDF,開新視窗)
- 24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金融重案實錄第一集新書發表會(PDF,開新視窗)
- 246 有關被告馬前總統英九涉嫌洩密等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今日以106年度矚易字第1號宣判認同本署起訴之洩密等罪構成要件該當,卻誤解憲法第44條院際調解權之規定,而認為阻卻違法,且就同一事實與臺灣高等法院見解兩歧,本署至為遺憾,為彰法治,特嚴正聲明如下:
- 247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詐欺組織,以投資陰宅為由吸金逾7億元!疑似涉犯刑法詐欺等罪嫌案件,茲簡要說明如下
- 248 北檢組成專案小組 從嚴偵辦妨害公務及滋擾事件
- 249 檢方對世大運涉嫌妨害公務犯嫌發出拘票
- 250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為妥速辦理及因應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開幕(19)日之刑事案件及任何突發事件,於今日召開專案會議,說明如下
- 25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永豐金控公司何姓負責人等人涉嫌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
- 25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臺北市議員童○彥、秦○舫、應○薇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
- 253 非行少年蛻變成飛行少年:北檢邀更生團契少年學園飆獨輪,勇闖太平山
- 254 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就拉法葉艦案被告汪傳浦等人犯罪所得單獨宣告沒收乙案,裁定沒收被告等人犯罪所得美金9億零14萬6887.18元及至執行完畢日之所生孳息,本署說明如下
- 255 有關外界某人士指稱本署偵辦阿波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前蔡姓負責人等人涉嫌背信及侵占公司資產案件,係「假查案真清算」、「假查案之名、行鬥爭清算之實」、「政治清算、政治迫害、政治報復」等節,純屬子虛烏有,並已嚴重混淆視聽,本署為正視聽,嚴正聲明如下
- 256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為配合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政策,就本轄特殊販毒型態執行區域聯防查緝毒品專案行動
- 257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阿波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前蔡姓負責人等人涉嫌背信及侵占公司資產,疑似涉犯刑法背信及侵占等罪嫌案件,茲說明如下
- 258 針對被告馬前總統英九涉嫌洩密等案,被告於審判程序迴避檢察官「詢問被告十問」,當日卻在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攻訐檢察官「辦案有三個嚴重錯誤:臆測馬王不和羅織定罪;標準不一前後矛盾;曲解大法官解釋,漠視關說司法案」云云,圖以庭外不當言論干擾司法審判,誤導社會視聽,本署嚴正聲明如下
- 259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6)日奉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指示,召開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犯罪偵查聯繫機制會議,說明如下
- 260 臺灣臺北地方法檢察署偵辦周姓被告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
- 261 針對近日若干執行刑事訴訟法職務之相關人員向媒體透露,本署偵辦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趙姓負責人等人,涉嫌不法案件之相關報導,本署嚴正聲明如下
- 262 本署辦理推薦106年度主任檢察官候選人票選事宜,說明如后
- 26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趙姓負責人等人隱匿關係人交易以掏空公司資產,疑似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等多項案件,本署今日偵查作為如下
- 264 針對某媒體評論「請本案檢察官和法官搬張椅子坐在車後面啊」之評論內容,認有誤會,本署澄清說明新聞稿。
- 26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趙姓負責人等人隱匿關係人交易以掏空公司資產,疑似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等多項案件,茲說明如下
- 266 有關「亞泥展限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已分案偵辦,目前正進行相關蒐證,積極調查中。
- 267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有關辜成允先生意外案件,尚在偵查中,相關媒體報導內容與事實有所出入,特予澄清。
- 268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何姓負責人等人違法放貸疑似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茲說明如下
- 269 有關某人士於民國106年6月9日撰文稱「馬英九好大的膽子槓上檢察官!」乙文,混淆「本署起訴被告馬前總統英九涉犯洩密等案件」及「柯建銘自訴馬前總統英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二案之訴訟事實,為免誤導社會公眾,特予說明如下
- 270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更正聲名